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3号)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24小时政务联合值班制度以及本单位值班安排,如遇突发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处理,确保业务及时衔接、工作正常运转。
(二)做好校园服务保障。承担服务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在校师生学习、生活、就医创造条件,按需开放食堂、图书馆、自习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场所,确保假期间正常的校园秩序。
宁夏大学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