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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7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校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寒假放假时间

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至2月17日(星期五)教职工放寒假,2月20日(星期一)正式返岗上班;

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至2月24日(星期五)学生放寒假,2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学生分批错峰返校,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未经批准不得返校。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妥善安排学生离校返乡。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学校24小时政务联合值班制度以及本单位的值班安排,如遇突发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处理,确保业务及时衔接、工作正常运转。

(二)做好校园管理服务。各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校师生员工尽量减少因频繁进出校园带来的感染风险,入校凭完美校园身份信息进入。非本校人员进校须经归口单位负责人审批。所有入校人员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入校。承担服务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在校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就医创造条件,按需开放食堂、图书馆、自习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场所,确保假期师生服务保障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三)优化人员管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寒假期间不得同时离宁外出,外出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其他教职工寒假期间离宁外出,须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要引导师生切实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身体锻炼。离退休人员服务处要摸清离退休人员合并基础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做好组织动员,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

(四)提前谋划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教学运行保障部、各学院要科学制定下学期教学方案,特别是针对因感染暂时无法返校的学生,要提前做好线上线下教学预案,确保全体学生学习不间断、教学质量实质等效。后勤保障部要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工作,发挥校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作用,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提升健康驿站服务能力,建立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

四、各单位寒假值班事宜

2023年1月9日至2月17日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值班(双休日不值班,1月21日至1月27日不值班,1月28日、1月29日正常值班)。各单位公文管理员请于2023年1月4日17:00前,在办公系统(新)中“值班管理”模块进行寒假值班信息填报。

宁夏大学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