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师生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书记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信箱”受理范围
1.学校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关系师生员工群体利益的问题;
3.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
二、来信须知
1.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2.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3.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
三、信件回复时限
“信箱”来信一般会在十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情况复杂的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