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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斋节,“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3号)安排,现将学校2023年开斋节、“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2日(星期六)正常休息。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5月2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4月23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5月6日(星期六)。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放假前要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及时化解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学校和本单位值班值守工作,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充分保障留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强化人文关怀,及时回应师生合理诉求,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宁夏大学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