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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

发布日期:2024-06-21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李明花/文 张景/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拓展警示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检视、自省自律,6月21日,我校在笃行楼一楼报告厅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校党委书记李星主持会议。

会上,李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摘编》,要求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各方面要求贯彻到党纪学习教育中,把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贯通起来,以严明纪律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元通报了学校违纪典型案例和党纪政务处分处理情况,并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和教训启示。

会议强调,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要始终坚守忠诚“生命线”,铭记行为“高压线”,恪守作为“警戒线”,永守本心“初始线”,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各项工作扎实做好、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学校“内涵建设升级年”目标任务,把优良作风发扬在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

会议要求,要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检视自身言行,校正思想和行动。要坚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切实抓出常态、抓出习惯、抓出自觉,使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落地生根。要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行动遵循,以非凡定力和斗争精神坚持到底,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激荡清风正气,切实用党规党纪约束自身言行,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

会议要求,学习教育没有终止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学习《条例》,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要对具体学习任务查漏补缺,靶向发力,既注重全员覆盖,又突出“关键少数”,广泛深入开展“典型案例大家谈”,深入开展对照检视,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见效,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023年以来新提拔处级干部,办公室、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