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至8月26日(星期五)放暑假,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2020级、2021级研究生,返校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22级本科生、研究生报到时间为2022年9月2日(星期五)、3日(星期六),2022级本科生9月5日开始军训;2022级预科生报到时间为2022年9月11日(星期日)、12日(星期一),9月13日正式上课。
三、暑假放假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离校留校。各单位要“一人一档”准确动态掌握师生暑期离校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和动态需求,向师生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有序离校、安全到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审批确需留校学生的留校申请,从严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指导留校学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在校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二)严格校门出入管理。要严格落实入校登记、测温验码管理要求,严禁黄码、红码和风险人员进入校园,校外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入校;对来自区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入宁后落实3天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措施,持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暑假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报批程序,谁审批谁负责,坚决杜绝留校学生私自外出。
(三)持续做好健康监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师生外出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师生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区);对被隔离人员,红色、黄色健康码管理人员,健康监测人员要严密监测健康状况,及时追踪隔离情况和诊断结果;发现疑似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发现密接、次密接人员、确诊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四)规范会议活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活动审批制度,主办方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抓好落实;原则上不在校内举办200人以上或涉区外人员参加且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需通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评估审批;在校内举办200人以内或涉区外人员参加且人数在50人以内的会议活动,报学校主管部门评估审批,审批同意后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在校外举办的会议活动由会议活动举办地负责审批。
(五)强化生活服务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按需开放食堂、图书馆、自习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场所,加强餐厅和超市的监管力度,不得随意涨价;各单位要围绕实习实践、就业指导、学业帮扶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与关切,强化心理支持与援助。
(六)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24小时政务联合值班和各单位内部值班,严肃工作纪律,保持信息畅通,如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暑假值班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8月26日(每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不值班),各单位公文管理员请于7月7日17时前,在办公系统(新)中“值班管理”模块进行暑假值班信息填报。
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风险,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要利用暑假谋划秋季学期开学方案,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按学校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宁夏大学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