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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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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宁夏大学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宁夏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文件要求,由宁夏大学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合编制并发布的。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全文内容分五个部分,包括整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夏大学办公室电话:0951-2061740,电子邮箱:xxh@nxu.edu.cn,网页地址:https://office.nxu.edu.cn/xxgk/dwzwgk.htm。

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

(一)完善信息公开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

学校党委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学校行政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制度、形式、内容、程序以及执行监督等方面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宁夏大学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副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宁夏大学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全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相关单位全力协助的工作体系以及配套工作机制,为规范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扩展公开渠道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制度为依托,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打造多部门融合的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栏目作用,确保公开事项清单中的10类50项信息公开清单内容及时更新发布的同时,融合学校主页网站、OA办公系统、校报、宁夏大学微信平台和各二级单位网站渠道,及时更新学校党政部门、二级学院、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的重要通知,着力推进招生、财务、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学校在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中,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上下组织监督、纪委监督、教代会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民主党派监督等整体监督效能,与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实施。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尤其是管人、财、物的部门和人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了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21-2022学年,学校统筹多种宣传平台优势进一步推进融媒体宣传报道策略,及时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切实做好正面宣传报道,不断完善宣传格局。

(二)利用校内外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设置信息公开栏。学校及各单位均设立了网站,并在其中设立信息公开栏或利用校园网、公告栏,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有关内容。学校主页(http://www.nxu.edu.cn/)、综合信息网(http://info.nxu.edu.cn/)、新闻网(http://news.nxu.edu.cn/)集中面向社会及全校师生公开学校基本情况、党委行政有关各项工作的文件资料、学校主要领导值班表、学校每周工作安排、学校重大活动等,确保了师生的知情权。

2.召开中层干部、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人员、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通报学校有关情况。各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二级教代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学校及本单位情况。

3.通过文件、校报、校园网站、微信平台等形式公开学校的工作情况。

4.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有关内容。

5.通过有效途径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有关情况。

(三)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

单》所列事项

1.基本信息公开

学校公开了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结构及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第八届教代会工作报告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

学校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均在内部网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积极落实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招生信息,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程序和内容逐步规范,信息公开时效得到提高。按照教育部要求修订学校招生章程,依程序审核、公开;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和各省级招办公开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程序公开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简章、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和录取要求;录取结果公开,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等。本科招生主要信息公开平台有本科招生信息网、宁夏大学微信公众号。

学校按照要求,以研究生院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为载体,对社会公开研究生有关管理文件,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同时及时公开2022年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各院系考试复试分数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学校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开、透明。近年来,学校先后出台、修订了《宁夏大学科研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夏大学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学校各项资金和收费收入的管理使用,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规章制度已通过宁夏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财务制度栏及宁夏大学财务微信平台“宁大财务”予以公开。

学校公开了2021年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基建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监督和验收监督是我校近年来一直坚持执行的校务监督制度。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了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通过信息公开网相关链接公开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教师数量及结构、教师招聘基本要求和程序、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

为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招聘等信息的公开,分别开辟专门栏目,在部门主页集中展示方便查阅,及时把大家最关心的信息发布出来,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障了教职员工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学校公开了宁夏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从学校教学基本情况、本科教学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等六个方面向全社会公开,编制报告的过程有助于学校全面总结和回顾本科教学各方面的经验和不足,有的放矢的持续改进本科教学薄弱关节。此外,学校每个学期均会组织学期初、期中常规教学检查,并以多种形式及时把收集和了解到的教学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告知相关的职能部门和院系,以便分析和解决问题。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校按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或就业信息服务网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了毕业生的规模和结构、就业率和毕业去向、就业流向、深造及创业情况。

学校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除招聘信息、管理信息,还编制发放就业指导材料、就业指南,及时发布活动通知、政策介绍、常见问题、考试结果、实习名单等各种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学校公开了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的公开

学校公开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细则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开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的公开

公开了我校孔子学院建设、宁夏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研究硕士双学位项目、宁夏大学与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合作举办机械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合作办学情况。公开了学校对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情况的公开

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咨询电话等。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未发生学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校内外信息公开工作调研,认真听取各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短板,研究解决路径;二是完善和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确保科学决策;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日常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不断扩大本校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